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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区别

2020年10月26日  晋中劳动合同律师   http://www.hadhtls.com/

  宋,晋中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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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在合同中,应约定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同时约定当事人违约时,应该承担的。那如果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是否有效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

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二、违约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强制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对违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违约。”

5、担保。

依照《担保法》规定,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定金、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方式担保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被保证的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要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方式。

在不违背法律原则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

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关于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在合同中,无论是否约定了双方的违约,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如果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同样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违约方以违约金或者其他方式承担相应的违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咸宁律师。

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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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一些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有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限这样两个时间。在我们一般人看来,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两个时间没有什么区别,是一个时间。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法律上这两个时间其实是有区别的,下面就让我们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限的区别

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二、合同有效期的时间

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2、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三、合同履行期

合同工期。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总时间为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  

施工期。承包商的实际施工时间,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  

缺陷通知期。缺陷通知期即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有效期。合同条款约定的对业主和承包商具有约束力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结清单”生效日止。

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区别有哪些,由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合同履行期间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间里。我们也分别介绍了合同的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相关的几种情况。同时我们也说明了合同有效期时间以及终止时间的几种情况,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铜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