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劳动合同律师

-张泽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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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怎么办 企业内部合同履行的流程管理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26日 来源: 银川劳动合同律师   http://www.hadhtls.com/

  张泽昊,银川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怎么办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很多人会就合同履行地进行一个约定,当然此后履行合同就要以约定的内容为准了。那要是当事人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话,该怎么办呢有的人真的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么他们是如何处理呢

  一、未约定合同履行地怎么办

  依据担保设立的原意,是为了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保证。如果主债务人履行了债务,那么主债权就得以实现,保证的设立就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如果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由保证人来代替主债务人来向债权人履行。这正表现了保证合同的附属性,即保证人是第二位的债务人。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的标的是金钱的,接受履行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而保证合同一般是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保证人所保证的就是主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履行的标的就是一定数额的金钱,因此保证合同的履行地就是债权人所在地。

  如果保证合同所保证的主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保证人代为履行,就履行本身也就构成保证合同的履行内容,而履行的标的一般是一定数额的金钱。这本身也是一个合同关系,因此应该受合同法的约束。依据合同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履行地仍然是债权人所在地。

  将保证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在债权人所在地,便于债权人行使权利,符合保证合同设立的原意,有利于督促保证人和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繁荣。

  总上所述,我们认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地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确定为债权人住所地为宜。

  二、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企业内部合同履行的流程管理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是许多公司进行商务洽谈、人事处理所要必经的步骤,但是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合同内容、双方是否配合等因素,也容易出现一定的纠纷,带来法律风险。因此,了解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管理是怎样的对于预防合同引起的法律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天的就带您了解了解这企业内部合同履行的流程管理是怎样的。

企业与其他经营者签订合同后,需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企业内部各部门在合同履行时,存在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内部流程的过程。企业法人被法律拟制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将其看做一个整体,即法律不考虑企业内部能否进行正常的信息流动,只要该信息到达企业,则视为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有了解有关内容。研究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对正确履行合同,避免合同履行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履行过程的法律风险,同样存在外化的企业行为的法律风险,如不当变更合同、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等,但这些外化行为本身只有实际发生才能够识别,任何人都不可能预见企业会不按合同约定从事活动。而且从外化行为看,企业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具有极强的主观性,企业已经充分认识到不利后果而选择从事的行为即使可能导致损害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法律风险,或者说企业的自甘冒险行为不属于法律风险评估调整的范畴。

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应当实现以下职能:

1、信息传递、整理职能

该职能是为了保障企业内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需的,一份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很多,在企业中各部门需要了解的信息各不相同。在法律服务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规范的企业,由于存在着部门分工,部门信息协调就成为管理环节的重要问题,当信息流通不畅,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一些违背初衷的决策。

2、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为确保相关部门准确理解合同信息,具体地实施符合合同约定,还必须在合同履行中不时进行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法律风险。这种监督检查,不同于企业的生产监督、行政监督等,主要是从法律角度看待合同履行事项的监督检查。

3、合同资料的保管职能

合同资料保管,是企业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对合同资料的管理,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录的内容,依法维护公司的权益。

在合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过程中,必然存在对资料信息的及时掌握和分析,若信息本身对合同履行有影响,则能够保障企业及时作出反应。

4、部门协调职能

企业内部各部门履行合同不同部分的义务,这些义务共同构成合同约定的企业行为,若部门之间行为存在冲突或相互影响,则必然需要从合同整体行为角度考虑如何解决冲突和协调行为。

企业内部的合同履行流程并非越紧密越完善,太过细致可能导致反应速度降低。一套有效的流程,必须满足企业能快速作出反应,并且能够完成各种信息传递和收集工作。信息的甄别多数时候还涉及法律问题,比如某项履约困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合同中是否约定有相应的补救途径,是否需要与对方洽谈补充协议等。不少企业在自己的主管业务上都存在这样的流程,但对于其他不常用合同的履行,则比较欠缺。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了解到,企业内部合同履行流程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程序,具有多个环节,且要求企业面临合同纠纷时,各个部门和环节可以快速做出反应。遇到法律风险时,需要企业内部和专业律师团队的共同行动,才能合理解决纠纷,维护企业利益。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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