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劳动合同律师

-张泽昊

1779506942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合同无法履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怎么算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22日 来源: 银川劳动合同律师   http://www.hadhtls.com/

  张泽昊,银川劳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泽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合同无法履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合同对于我们的生活各方面都是非常的重要的,签订合同就是一个对事物的保障措施。合同当中的规定有的时候是有不履行的情况的,这属于违约。违约的一般都是需要有相应的赔偿的,赔偿可以是钱也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劳动。

一、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什么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对违约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二、合同中如何确定违约

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全,有损于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也可能失去国际市场,不利于对外交流与合作。入世后需要加大对合同纠纷案件的执法力度。在审理中,应明确以下一些问题:

1、违约的构成及归则原则

过错的原则是指发生合同违约后,只有违约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违约。

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过错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法院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方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

2、无过错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法院民事审判合同案件中,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不需要有反复举证从过错原则到无过错原则是合同法制度的重大改革。

对于无法履行合同当中的约定需要承担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给出的答案是非常的明确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违约的一般都是在合同当中有说明的,一般情况下违约的话都是会按照合同当中给出的违约进行承担。

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怎么算

  迟延履行期间是指当事人没有及时履行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那么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怎么算呢下文为您解答。

  不仅是在民事合同中有迟延履行这一法律概念,在民事执行阶段,也是存在迟延履行的,如果当事人迟延履行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怎么算呢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一、迟延履行期间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通过文义解释的方法,无论申请执行人是否申请,法院都应当依职权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的规定,法院在执行前的准备过程中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这也说明计付迟延履行利息是法院必须采取的一项执行措施,并不以当事人申请为启动要件。

  2、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计算迟延履行利息应当坚持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平等保护不同类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计付迟延履行利息的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义务,从而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虽然该制度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也不能过分加重债务人的负担。如果利息负担过重,致使债务人放弃偿债的努力,反而不利于及早实现债权。因此,从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平衡了当事人的利益,以求执行措施合理得当。

  二、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计算:

  2009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中确定: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1、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应当包括本金和双方的约定利息,本金和约定利息之和则是确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基数。

  2、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利率的确定,《批复》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综上所述,法律文书确定给付金钱义务的内容,是由本金和双方约定利息两部分组成的,本金和约定利息之和是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基数。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迟延履行期间利息怎么算的相关内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而设定的一种法定。它具有给申请人补偿损失和对被执行人不遵守国家法律、不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行为予以惩罚的双重性质。

联系电话:13169617850

全国服务热线

13169617850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