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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与履行地点 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有效?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2020年10月20日  晋中劳动合同律师   http://www.hadht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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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与履行地点

1、履行期限是时间上的要求,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的一个范围,它既是享有权利一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依据,也是衡量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是否按期履行或迟缓履行的标准。 2、恶意迟延履行构成违约案例分析 3、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

  1、履行期限是时间上的要求,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的一个范围,它既是享有权利一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依据,也是衡量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是否按期履行或迟缓履行的标准。

  2、恶意迟延履行构成违约案例分析

  3、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

  4、履行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应当是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有效?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的特征以及成立的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大家只要弄清楚了这些条件,即可判断出,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的答案。下面,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管是否履行完毕,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视为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当然的、自始的无效。无效合同经主张无效或诉请法院确认无效之后,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及《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类型主要有:

①返还财产。当事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②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③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前两种是对内法律效果,后一种为对外的法律效果。

二、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三、诉讼时效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归结起来应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是民法的概念,但其主要在民事诉讼中运用。要在民法上发生丧失时效利益的结果,在民事诉讼中就须先做出已逾诉讼时效的判断。《民法通则》共有七个条文规定了诉讼时效的长短、起算、中止和中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又用18个条文作了规定。后来,针对人民法院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就疑难案件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又在其司法解释和批复中对此问题有若干补充规定,基本上解决在实践中发生的问题。

综上所述,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判断是否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来进行相关的判断和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