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劳动合同律师

-张泽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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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原则内容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9月13日 来源: 银川劳动合同律师   http://www.hadhtls.com/

  核心内容:全面履行原则内容有哪些合同履行的主体,履行的标的,履行的方法。而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合同履行。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来履行义务。全面履行与实际履行又有哪些区别在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什么是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订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反映了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和实际承受能力,如果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全面履行,权利人的合同目的就可能落空,从而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当事人应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

  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履行的主体

  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有些合同由其性质决定了只能由合同债务人亲自履行。如承揽合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技术和力量,完成加工成果。在基于双方对人身的信任而订立的合同,其义务也不能代替履行。如基于信任而请某人授课。

  2、履行的标的

  合同债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自己的义务。

  1)产品数量。产品数量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数量的计量方法,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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